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及《北京大學綜合改革方案》,結合北京大學“培養(yǎng)以天下為己任,具有健康體魄與健全人格、獨立思考與創(chuàng)新精神、實踐能力與全球視野的卓越人才”的培養(yǎng)目標,在教育部指導下,依據《浙江省深化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試點方案》具體要求,2017年北京大學決定繼續(xù)在浙江省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探索基于高考的綜合評價錄取模式,建立以學生高考成績和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及高校自主測試成績?yōu)楦鶕木C合評價錄取體系,探索建立科學的具有北京大學特色的人才評價和人才選拔機制。
一、機構與原則
我?!叭灰惑w”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學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北京大學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
二、招生對象
綜合素質全面、學業(yè)成績突出、志向遠大、具備發(fā)展?jié)撃?、社會責任感強,通過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無不合格科目),符合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條件的高中畢業(yè)生。
三、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yè)
北京大學2017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為65名,招生專業(yè)如下表所示:
院系名稱 |
招生專業(yè)名稱 |
元培學院 |
理科試驗班類/文科試驗班類 |
數學科學學院 |
數學類 |
物理學院 |
物理學類 |
天文學 |
|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
電子信息類 |
工學院 |
工科試驗班類 |
信息管理系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 |
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 |
化學類 |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 |
城市與環(huán)境學院 |
環(huán)境科學 |
城鄉(xiāng)規(guī)劃 |
|
地球與空間科學學院 |
地質學類 |
地球物理學類 |
|
心理與認知科學學院 |
心理學 |
生命科學學院 |
生物科學 |
中國語言文學系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歷史學系 |
歷史學類 |
考古文博學院 |
考古學 |
社會學系 |
社會學 |
哲學系 |
哲學類 |
國際關系學院 |
國際政治 |
經濟學院 |
經濟學類 |
光華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類 |
法學院 |
法學 |
政府管理學院 |
公共管理類 |
新聞與傳播學院 |
新聞傳播學類 |
藝術學院 |
人文科學試驗班類 |
考生須符合報考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要求(科目要求見附件)。
四、報名方式
2017年4月30日至5月11日,請考生登錄網上報名平臺(點擊進入),按網上要求注冊、填寫各項申請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打印、蓋章并掃描上傳申請表。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在上傳申請材料(申請表格、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單、推薦材料、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1500字以內手寫個人自述)時須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
五、選拔程序
(一)初審
根據考生報名材料,北京大學本科招生專家委員會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評價,初審評價結果分為A+、A、B、C四檔。初審評價結果為“A+”的考生可直接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以滿分計;初審評價結果為“A”的考生同時獲得筆試資格和面試資格,筆試成績計入最終綜合成績;初審評價結果為“B”的考生獲得筆試資格,筆試合格者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計入最終總成績,筆試不合格者不再參加后續(xù)的選拔環(huán)節(jié);初審評價結果為“C”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xù)的選拔環(huán)節(jié)。入選考生將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進行公示。
我校將于5月20日前確定獲得參加我校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獲得參試資格的考生須于5月27日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址:http://pgzy.zjzs.net:8011/),網上確認是否參加我校測試和錄取。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我校測試和錄取資格。
(二)測試
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根據網上報名系統(tǒng)內的測試通知要求,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
1、筆試
時間:2017年6月11日左右
地點:北京大學或浙江省內(具體地點以網上報名系統(tǒng)內通知為準,考生可任選一個考點);
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五門,其中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選考科目為“物理、歷史、化學、政治”四個科目中任選二門,要求“物理”和“歷史”二門科目中至少選擇一門。
筆試滿分:40分
筆試成績賦分方法:
單科標準分=單科卷面分÷單科最高分×8
筆試成績=5門科目單科標準分之和
成績公布:測試結束后3天左右,考生可查詢筆試結果。
2、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北京大學本科招生專家委員會將組織專家組在北京大學進行面試,通過筆試獲得面試資格和初審評價結果為“A+”或“A”的考生根據通知要求,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規(guī)模約為公布“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的1.6倍。
面試科目:面試科目分為“理科面試”和“文科面試”。在筆試環(huán)節(jié)選考“物理”的考生在面試環(huán)節(jié)參加“理科面試”,選考“歷史”的考生在面試環(huán)節(jié)參加“文科面試”,同時選考物理和歷史的考生可自主選擇參加“理科面試”或“文科面試”,若選擇參加“文科面試”,則只能填報文科專業(yè)。
面試滿分:60分
時間:2017年6月16日左右
地點:北京大學(具體地點以后續(xù)通知為準)。
(三)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公示
6月22日前,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候選人進行公示,同時將面試成績提交給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四)錄取標準
1、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與我校組織的測試成績構成的綜合成績擇優(yōu)錄取,且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浙江省2017年高考一段線。
2、“三位一體”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高考投檔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總成績的60%;我校組織的測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30%;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10%。
3、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方法:浙江省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分為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技術共10門科目(非應屆畢業(yè)生的“技術”科目成績,取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兩個科目成績的平均值),各科成績按照A=10分、B=9分、C=8分、D=0分折算。
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各科折算成績之和÷10,滿分為10分。
4、我校組織的測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30%,滿分為30分。
5、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我校組織的測試成績、高考投檔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
6月22日前,按“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對考生排序,北京大學本科招生專家委員會按招生計劃審定“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名單,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xù)。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報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浙江省統(tǒng)一高考志愿填報和錄取。
六、監(jiān)督與公開機制
1、北京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北京大學招生監(jiān)督電話:(010) 62755622(紀委辦公室—監(jiān)察室)。
2、北京大學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進行公示。
3、相關中學應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
七、附則
1、考生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學相關規(guī)定處理。
2、我?!叭灰惑w”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書面向我校申請資助。
3、本簡章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lián)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學老化學樓120室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871
電話:(010) 62751407、(010)62755074
傳真:(010) 62554332
郵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網:http://e-pay.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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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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